法拍房 法院未兑付 普通老百姓的损失谁来担?
来源: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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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于2022年7月15日在淘宝网以765683.84元(柒拾陆万伍千陆百捌拾叁元捌角肆分)拍得由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东侧塞尚明都十号楼XXXX号房屋(房产证号:00126380-XX、面积:175.68平方米),并在规定时间(十日)内将全款765683.84元(柒拾陆万伍千陆百捌拾叁元捌角肆分)打入利通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新区支行,账号:622840120707254XXXX)。拍卖结束后请求人多次与执行法官联系沟通过户、腾房事宜,均未果。现时间过去一年余,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没有履行相关义务未能帮助请求人完成房屋过户及腾房工作,给请求人生活及精神上带来巨大不便及压力。请求人多次催促均无果,于2023年06月16日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请求人,上述房屋不能执行过户程序。

法院作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国家执法机构,现不能完成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同时,侵占请求人的利益,在这一年过程中请求人承担巨大生活及精神压力,将全款765683.84元房款无偿占有近1年时间,最后告知请求人房财两空,请求人多次电话沟通利通区人民法院,均无人理睬,置人民财产安全于不顾。至此恳请有关部门能为民做主,保护请求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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