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12315投诉中心获得”首批上海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200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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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荣获“上海市共青团号”、“上海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之后,近日投诉中心又赢得了荣誉——被团市委授予“首批上海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单位”称号。

  据悉,本次发展“首批上海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单位”的活动共面向全市253家单位,通过团市委层层筛选,最终,上海市消费者投诉中心、上海市律师协会、东方电视台少儿频道等12家单位获得了该荣誉称号。

  多年来,投诉中心团支部以12315平台为依托,在中心党支部和市局团委的帮助、指导下,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通过12315热线积极受理青少年消费者提出的申(投)诉、举报,保护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12315“维权咨询”、“指路引渡”的功能。在本市主要街道、公园不定期地开展12315青少年维权岗咨询服务志愿活动;在日常话务工作中加大对青少年消费者维权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其指明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提高青少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过程中的自我维权意识。三是推出人性化的便民特色措施。在12315底楼接待室开设公示栏(公示维权法律法规、维权知识等信息);为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来访消费者免费提供饮用水、纸张复印等服务。便民特色措施得到了消费者一致好评。四是对涉及青少年消费者的申(投)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特点,寻找原因,探索青少年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方法。

  得知喜讯后,中心所有团员青年纷纷表示要再接再励,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同团市委12355热线联网合作,利用各种资源创造性的开展好青少年维权工作,为构建本市和谐消费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此文由上海市工商局提供原文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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