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局建立消费维权信息发布制度
来源: 河北省工商局消保处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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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百姓福祉。在当前社会经济环境下,消费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和空间,保护消费者权益,全面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激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实现河北省经济持续健康、高效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河北省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工商部门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营造消费维权浓厚社会氛围。省工商局决定建立消费维权信息发布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是工商部门进一步履行自身职责,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发布制度原则上每月中旬举办一次,遇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随时发布。发布会形势多样,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通报会、发送新闻通稿等。该项制度主要在省、市两级开展,以后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在县区一级也建立信息发布制度。

消费维权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有:涉及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活动、重要决策、最新成就,消费领域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消费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重大公共消费事件;全省12315投诉举报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等消费维权数据,侵权打假、虚假宣传、网络侵权、售后维修等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主要信息;消费侵权典型案例等。(河北省工商局消保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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