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再升级
来源: 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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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再升级

浙江:百城联动万家企业承诺无理由退货

实体店购物也能享受无理由退货 履行是否到位由消费者来评判

 

网络购物可以享受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今后在浙江的实体店也可以受到。8月29日,浙江“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活动百城联动开展。全省100个市县区,同一时点、同步行动,13047家企业向社会现场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这是继7月3日浙江省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浙江省工商局联手吉利、银泰两家大型企业及其旗下近70家门店统一向社会大众作出放心消费承诺之后,再一次以更大范围惠及消费者的社会承诺活动。本次活动从重点企业延伸至省内各类大型商场超市、城市核心商圈、新兴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品牌连锁便利店、互联网购物等各类消费场所,“无理由退货”承诺主要指线下实体店购物,同时也包括网络购物。但网络购物相关承诺将高于国家法定要求,包括退货时限和退货商品。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参加了当天的百城联动活动启动仪式。

本次活动提出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遵循了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三项原则。企业自愿承诺的内容包括退货商品范围和具体的退货时限,这些承诺应公开张贴于企业店堂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生鲜食品、个人内衣、定制产品、奢侈品等不适宜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包括在内,退回的商品还应当保持完好,确保无理由退货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无理由退货承诺是企业落实“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检验一个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商业文明和社会诚信,法治建设和消费环境是否成熟完备的重要指标。推行无理由退货有利于增强老百姓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的意愿和信心,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

作为“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浙江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无理由退货,7月上旬,浙江省长袁家军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围绕吃得放心、用得放心、游得放心,组织1万家厂商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工作要求。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即时响应、一体行动,以与消费密切相关的领域区域为重点,全面发动生产流通企业、线上线下经营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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