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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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盟行署同意,由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阿拉善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阿拉善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加强对全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分析、研判,了解我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新难点,及时处置突发群体投诉事件,有效控制市场消费风险,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发挥消费对我盟经济的拉动和引领作用,促进全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阿拉善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盟市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盟市监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发展改革委、教体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和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办、网信办、消协,人民银行阿拉善中心支行、银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邮政管理局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盟市监局为牵头单位。  

阿拉善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盟市监局。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总结成效和经验,推进制度不断完善,盟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行署,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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