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工商质监局启动“放心消费在赤峰”创建活动
来源: 内蒙古赤峰市工商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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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工商质监局与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了以“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为主题的“放心消费在赤峰”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赤峰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并现场观摩了内蒙古独伊佳食品有限公司、赤峰瓜子张食品有限公司、赤峰众联广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等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赤峰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质监局、发改委、旅发委、商务局、食药监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红山区和松山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区相关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员工代表、当地新闻媒体记者共6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今年以来,赤峰市工商质监局按照原国家工商总局等27部委共同制发的《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赤峰”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把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突出抓好电子商务、旅游行业、食品药品、交通行业、金融行业、快递物流、文化行业等1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实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市主要行业和领域、重点经营场所,使“全家到赤峰、愉快又轻松”真正成为消费者的共识。

“放心消费在赤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全市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坚持质量至上,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持续提高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的质量水平。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作用,扩大12315“五进”和消协组织“一会两站”覆盖面,重点推进旅游景区消费投诉在线调解功能,倡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投诉维权体系。

“放心消费在赤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还要求全市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上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搞好信息共享,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同时,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为不断深化“放心消费在赤峰”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放心消费在赤峰”成为推动赤峰跨越崛起的一张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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