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积极推进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
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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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印发《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启动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了消费投诉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渠道和异议处理。被投诉经营者的基本登记信息、投诉量信息、投诉的调解成功率、投诉转案件后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应当公示的消费投诉信息,均被列为消费投诉公示内容。消费投诉信息将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对全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根据消费投诉数据分析确定消费者重点关注的行业和经营者,并通过行政约谈、告诫等形式,重点加强有关公示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情况,还将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常态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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