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进一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来源: 红盾信息网站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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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自2007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来,社会效应进一步彰显,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创建品牌叫响全国。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等2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为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将全面开启。到2020年,通过进一步推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更加完善,培育并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市、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和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单位),率先把江苏建设成为全国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全面提升“放心消费在江苏”创建活动品牌效应。

(一)全面推进网络消费放心工程。扎实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农村电子商务、快递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对省内跨境电商平台监管,完善风险采集、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水平;打造一批专业化农产品电商平台、品牌网店和农产品网销品牌;完善《江苏省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创新快递市场和服务质量监管,落实快递服务警示制度。

(二)全面推进服务消费放心工程。全力推进诚信旅游、金融、信息消费、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美容美发运动健身、公共服务等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现省内各类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购物点等创建工作全覆盖;强化对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利、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全面实现营销宣传规范、资费公开透明、监督机制健全、竞争公平公正、用户满意度持续提升的创建目标;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无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进一步净化教育培训市场环境;建立完善医患争议和纠纷调处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突出问题的打击查处和专项整治力度;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公共服务与消费环境。

(三)全面推进品牌消费放心工程。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商标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放心农产品和农资品牌创建工作。培育和创建成150个左右省级品牌消费示范集聚区,5-8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实施“正版正货”承诺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推进计划,培育和新增“正版正货”示范街区(行业)50家、承诺企业500家;大力推广农药零差单位配供模式,积极推进农资品牌连锁经营,深化“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

(四)全面推进民生领域消费放心工程。推进食品药品、价格领域、文化领域、交通运输和汽车维修、住宅装饰装修、粮油和食盐等行业放心消费的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药品示范店和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与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加强价格执法检查与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积极扩大“夕阳红”项目覆盖范围,为中老年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优惠服务;深入开展“放心汽修、绿色汽修”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建设;继续推动省级放心消费优质装修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深入推进放心食盐经营店、放心食盐餐饮店创建活动,确保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食盐质量安全、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五)全面提升市场监管与综合治理水平。强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市场协同监管合力、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推动落实严重失信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警示等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打击查处假冒伪劣、盗版侵权、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专项与综合整治;加快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建设,力争实现肉菜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

(六)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探索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加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建设、强化消费维权组织与效能建设。深化消费维权司法援助和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打造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畅通维权诉求渠道,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能,认真做好申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提升群众满意率;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运用“互联网+消费维权”新模式,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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