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联合26部门印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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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局文件,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联合26部门印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确定十二项重点任务,分别为一是开展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二是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三是开展食品药品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四是开展信息消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五是开展交通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六是开展金融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七是开展价格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八是开展公共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九是开展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十是开展文化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十一是开展教育培训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十二是开展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意见明确了参创要求、公示程序、示范带动和动态管理等相关要求。 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到2020年将达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区,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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