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两地消费者组织签署《京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
来源: 北京市工商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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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香港消委会一直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保持密切合作。8月31日,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一行到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座谈。此次来访旨在加深两地消费者组织间了解,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

会见期间,双方就京港两地间消费者组织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并签署了《京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协副会长方葆青向香港消委会一行介绍了北京市消协系统及理事会现状、市消协近年来开展的重点工作与相关工作设想,并希望双方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沟通交流。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介绍了香港消委会的基本情况,对香港消委会的组织构架进行了说明,并就在消费投诉、比较试验、消费教育等相关工作加强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显著,城市公共服务与管理具有国际水平,这些先进的经验值得北京消协学习借鉴,也为京港两地消费者组织间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北京作为首都,京港两地间交流频繁,北京消协与香港消委会的合作更具有积极的表率作用。此次,京港两地消费者组织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签订《京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双方在消费纠纷处理,消费指导工作,消费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建立两地联系会议制度等多个方面加强合作,是两地消费者组织间进一步创新合作方式,完善协作机制的具体措施,希望此次交流能为今后两地消费者组织的通力合作开启新篇章,通过持续深化合作,推动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展,促进京港两地经济共同繁荣发展,消费环境更加舒适放心,共同努力开创京港两地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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