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工作
来源: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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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波市紧紧围绕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两个“1万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切实把放心消费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站位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进行谋划部署,加大商店、网店、餐饮、农贸市场、景区五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培育力度,整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止9月底,全市已有1889家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其中1411家商店和网店、391家餐饮、6家民宿和18个示范区通过市级复核;47家农贸市场和16家景区正在开展对标创建),新培育发展1694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并已录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智慧督查系统,分别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54.4%135.5%
      强化顶层设计,确保有序推进
      在全省加速创建的大背景下,将“放心消费在浙江”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召开全市“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会暨2018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全年新增1100家放心商店和网店、268家放心餐饮、47家放心农贸市场、16家放心景区和1595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创建任务,并与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签署责任状。与此同时,通过各方运作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如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宁波市示范型放心消费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创建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稳步推进10个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开展放心消费建设等,使整个放心消费工作外延不断扩延,内涵不断丰富。
      聚焦民生需求,实现重点突破
      首先,更加重视消费者的参与感和获得感,重点发动邻里中心、大型商超、车站机场等百姓日常消费场所经营主体参与创建。三江、永辉、十足、罗森等居民小区周边常见品牌超市和便利店占参创总数的44%,高铁宁波站和栎社国际机场10余家商业参与创建。其次,采取市县两级联动、行业协会参与,集中指导与上门走访、政策宣贯与培训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号召零售连锁企业、地产品牌专卖店以“总部+门店”形式整体参与创建。目前已发动19个品牌686家门店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无理由退货承诺。最后,以国家27部委联合推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契机,将创建业态从商业零售为主,逐步向信息消费、旅游、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推动三大通信运营商向社会公开承诺,126家营业厅加入示范单位建设。
     加强跟踪督导,坚持量质并举
      一方面抓进度和质量,实行示范单位网上申报“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对落后地区进行重点督办;在抓好数量的同时强化规范推进,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向社会公开放心消费监督渠道,发现基层创建实践中的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各地通报。另一方面加强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存量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企业的动态管理,完成1766家单位的回访检查,督促其严格履行自我承诺,对关门停业、不履行承诺和不符合创建标准的163家单位作出撤除处理。
      凝聚部门共识,形成创建合力
      主要是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政府部门资源整合。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旅游部门,将放心消费提前切入美丽乡村、美丽集镇建设工作,在象山等旅游资源丰富地区试点成立旅游市场监管大队,累计建成旅游消费维权服务站50余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放心消费进校园活动,发动121家校园店参与创建,诺丁汉大学商业街整体参与示范样板区建设;会同商务委协调创建难题,破解职能壁垒,联合检查督查和业务培训,共同推动47家农贸市场创建等。另外,在放心消费整体框架下,各地各部门还主动加强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消费安全把控,相继开展了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等系列行动,工作成效定期以简报形式向省联席办和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放心消费联动联创格局进一步巩固。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共建氛围
      市级层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一批具有典型性、可复制的示范建设标杆在3.15纪念大会上予以公开表彰;通过“五个统一”建设,标准化推进创建工作,形成“可视可感可监督”的创建氛围,引领全市示范创建形象升级;启动放心消费公益广告征集,充分利用交通道口和小区LED屏、市级媒体、机场、地铁、公交等135个点位开展放心消费建设宣传。与此同时,各区县(市)根据自身优势制作宣传短片、微信评选、媒体专版及展板,结合商业综合体、街区、社区特点开展放心消费主题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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