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全力推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来源: 红盾信息网站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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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佳木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在佳木斯市百货大楼召开。佳木斯市政府苏建瓴副秘书长,省工商局消保处桑惊鸿副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佳木斯市消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联络员、佳木斯各县(市)区主管领导、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消保、消协机构负责人,各地申报参创企业负责人,佳木斯市工商局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佳木斯市工商局局长程旭主持。

会前,与会人员观摩了全市“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图板,大商集团百货大楼创建活动环境建设。学习放心消费承诺(店)创建标准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情况。

现场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汤原县“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专题片;该局调研员董维龙同志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佳木斯市“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说明;该局局长程旭同志宣读了关于授予大商集团佳木斯百货大楼、汤原县华强商厦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承诺店的决定;佳木斯市政府苏建瓴副秘书长和省工商局消保处桑惊鸿副处长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授牌;大商集团佳木斯百货大楼总经理高长明同志代表全市参创企业表态发言;佳木斯市政府苏建瓴副秘书长就全市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了讲话;最后,佳木斯市政府苏建瓴副秘书长和省工商局桑处长为大商集团佳木斯百货大楼承诺店牌匾揭牌。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创建活动,优化消费环境是推动区域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培育佳木斯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二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切实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环境。各县(市)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进一步明确放心消费创建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围绕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确保基层群众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知晓度,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相对集中、专业性强的行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开展行业内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19年力争在“旅游、通信、机动车维修、保险、房地产、药品保健品、出租车、快递和餐饮”等行业申报2-3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2019-2020年,在承诺店试点的基础上,经过遴选和考核,适时推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不断将创建活动的层次和内容推向深入;相关公用企业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创建原则,将创建活动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创建合力,确保收到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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