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局扎实做好“双十一”、“双十二”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来源: 贵州省工商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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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双十一”、“双十二”网络购物节的来临,贵州省工商局精心部署、积极行动,着力加强双节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障双节期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近几年网络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诚信经营。并对全省流通领域重点行业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明确监管的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集中执法力量强化监管执法。

    二是倡导理性消费,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及时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强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责任意识,打好网络监管攻坚战。同时,要求各部门以消费者诉求为线索,按照“诉转案”程序,依法查处双节期间各类网络消费侵权案件,进一步提高网络消费纠纷维权效能。

    三是重申监管要求,积极发挥行政指导作用。11月1日召开全省电商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通报了全省电子商务经营的基本现状和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对即将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规范双节活动期间的促销行动,参会人员就企业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管控及如何处理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交流。同时,联合省邮政管理局召开快递行业座谈会,就快递服务和邮政服务问题进行沟通,积极做好快递业务旺季监管和服务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快件能及时、完好地送到消费者手中。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大力调处消费纠纷。依托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和全省12315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力做好12315热线工作,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案件,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反映的情况,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双十一”、“双十二”期间以后期可能出现的大量网购消费投诉做好提前准备,加大人工受理力度,确保网购消费投诉处理及时、高效,防止因投诉处理不及时而造成负面影响,特别要妥善应对好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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