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长江野生鱼”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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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水产品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违法行为。执法检查的目标是严禁违法销售长江水产品,同时督促各经营主体不得以 “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为噱头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图为执法人员仔细核对各经营主体进销台账和供货商资质、票据。
  本报记者董芳忠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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