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新兴产业超前研究监管办法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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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天津讯(卢连胜 王毅鹏记者何春雷)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日前到天津市工商局专题听取工作汇报。他充分肯定了天津市工商局上半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要求天津市工商机关围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新型企业组织发展,超前研究制定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办法,力促市场主体总量和企业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
   天津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福向崔津渡详细汇报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
   王海福介绍说,今年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明确授予滨海新区工商局由总局管辖的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以及支持滨海新区新兴业态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等25项支持政策。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在近3年内第二次下文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崔津渡听取汇报后,要求天津市工商局结合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作出新的贡献。崔津渡高度重视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认为其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体现了国家工商总局对天津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结合天津市“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崔津渡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给予三方面充分肯定。一是促进市场主体总量增加取得重要进展。近年来,天津市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注册资本(金)成倍增长,经济活力和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二是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职能实现重大转变。以一个窗口许可、团体化登记注册、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为主要内容,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覆盖、集约化的市场监管机制扎实推进。三是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完善了市场准入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金融改革创新、新兴业态发展、国有企业改制、文化体制改革、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崔津渡要求天津市工商机关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决策部署,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围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新型企业组织发展,超前研究制定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办法,力促市场主体总量和企业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
   据介绍,天津市工商局和滨海新区各分局在实践中积极推动滨海新区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在全国首次注册了单机金融租赁项目公司工银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等29家单机租赁公司,在全国首家设立航空产业投资基金,这在全国都是带有创造性的。上半年,天津市新注册股权投资基金147户,总户数达到438户,认缴资本761.78亿元,仍居全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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