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3.15,我们推进明码实价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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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发改委价检司联合主办,以“3·15 ,我们推进明码实价”为主题的纪念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座谈会既是落实消费与民生的现实要求,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和措施。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在讲话中指出,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要求企业应当以诚信为基础,实行明码标实价。目前很多商家习以为常的不标真实销售价格的行为本身涉嫌对消费者误导和欺诈,一些不加节制、愈演愈烈的促销活动扰乱了价格市场秩序,挑战了公平诚信的商业伦理,破坏了和谐的消费环境,诱导了消费者的不理性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任由商家胡乱标价、漫天要价、随意涨价的话,那么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就无法保证,有效的价格机制和明明白白的放心消费环境就无法形成,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的和谐社会目标就无法实现。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司长许昆林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我国推进明码标价的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他希望各企业、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坚决推进明码实价;希望率先作出《明码实价自律承诺》的企业,务必信守承诺,说到做到,更加主动地规范价格行为,更加自觉地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价格自我约束机制,带头推进明码实价,真正做到明码实价;同时,希望新闻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宣传推进明码实价的意义、作用和效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推进明码实价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座谈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从现在起,将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活动,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知晓明码实价、认可明码实价,让越来越多的经营者自愿承诺明码实价、主动推行明码实价,把《明码实价自律承诺》的内容逐条逐项落到实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在以下领域推行明码实价:一是价格收费实行政府管制的行业和部门,包括电力、自来水、成品油、煤气、电信、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等;二是内部管理比较规范、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行业和部门,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金银饰品、烟草、餐饮、理发、洗涤、文艺演出等;三是大型商场的部分柜台或品牌专柜;四是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监管工作搞得较好的地区。在上述企业、行业和地区积累经验后,逐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最终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虚高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促销标价不规范、利用标价搞价格欺诈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使价格更公开透明、交易双方信息更对称,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构建老百姓更加放心、省心、舒心的和谐消费环境。

  来自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中心、国家邮政局消费者申诉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快递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等政府、投(申)诉机构、行业协会的代表参加会议。座谈会上,来自苏宁电器、北京燕莎友谊商城、北京城乡贸易中心、国美电器、大中电器、家乐福、沃尔玛、大润发、淘宝、京东、戴尔、凡客诚品、中粮我买网、卓越亚马逊等知名企业代表宣读《明码实价自律承诺》并在签字,接受社会监督。

  座谈会由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主持。会议由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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