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至28日,由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联合主办的“浙江·新消费论坛”在长兴县举行,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各市工商局消保工作分管局长、消保处负责人、各市消保委主任、秘书长共60余人参加了论坛。
此次论坛,旨在进一步推广理性、文明、责任的新消费理念,总结“新消费运动”工作经验,围绕“消费与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工商、消保委系统推进新消费运动所肩负的使命和进一步明确“新消费运动”发展方向,把我省新消费运动扎实、有效地推向深入。

中国消费者协会武高汉副秘书长作了“消费者责任和低碳消费”主题报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昌盛博士就“中国经济中的居民消费”作了详细阐述,浙江大学法学院肖燕教授、省委党校李炯教授、浙江省社科院杨建华副教授等专家分别围绕消费者法律制度、新消费发展趋势思考、大众消费与责任等方面作了精彩的发言,并对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开展新消费运动予以充分肯定。
论坛上,省消保委秘书长徐建明就浙江省新消费运动开展三年来的情况作了回顾,湖州市消保委、长兴消保委分别就开展新消费实践作了经验介绍。
马柏伟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开展新消费运动是情势所至和职责所在,在当前推进新消费运动有利条件增多的情况下,一定要把新消费运动引向深入。他要求,下一步要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新消费运动;二是专业化和社会化结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推进新消费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