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级公立医院预约挂号推迟至11月进行,在一直存在争议的医院是否可与中介合作预约挂号的问题上,卫生部终于有所放松。
在8月5日,卫生部出台关于公立医院预约挂号的征求意见稿后,终于在近日发布了最终版本,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稿只是将预约挂号实施的时间,由原先的10月份施行推迟到11月。届时,所有公立三级医院都要开展实名预约挂号服务。
最终稿中提出,“已经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有偿预约挂号服务收取额外费用的,要立即进行清理整改”,这与征求意见稿中“公立医院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向患者收取费用的预约挂号服务,医疗机构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预约挂号服务的,要尽快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清理”有所区别。
最终稿强调的是,合作预约挂号中“收取额外费用”要“进行清理”,而征求意见稿则是医院“与社会中介开展合作预约挂号的”都要清理。
有报道称,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进行合作式的预约挂号,不得向患者收取“额外费用”,而公立医院与第三方中介在物价标准范围内的正常合作,是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