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将实行“实名制”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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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购买的机动车,是租用、借用别人的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那么,你要在3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这辆车将成为“黑车”不能上路。昨天,市交管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规定今后车辆登记实行“实名制”。

  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保障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凡是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与车辆登记所有人联系,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经查证属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撤销机动车登记。

  自去年交管局给非现场违法的司机邮寄违法告知书以来,发现不少人是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的车,也发现了一人名下有多达数百辆车的情况,而这种实际车主与登记所有人不符的情况和以前外地人在京买车无法上号牌的政策有关。据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出台更详细的转移措施和处罚措施等内容。

  附一:私家车过户携带手续

  1.机动车车主身份证

  2.外地人须持在京居住一年期限的暂住证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购车发票或过户费发票

  6.机动车照片(车管所拍照)

  7.机动车

  附二:公车过户携带手续

  1.车主单位法人代码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购车发票或过户费发票5.机动车车主单位公章

  6.机动车照片(车管所拍照)

  7.机动车

  (摘自: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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