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省市美容化妆品市场消费状况调查结束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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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美容化妆品已成为城镇消费者生活消费的重要部分。然而,由于我国美容化妆品行业还不够规范,行业发展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还比较多,加之消费者缺乏科学的指导,因使用化妆品和接受美容服务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仅2005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化妆品方面投诉案件5957件,此外,美容不成反毁容的案件屡屡见诸报端,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美容化妆品市场亟待规范。

  为宣传贯彻2005年“健康・维权”年主题,提高消费者理性选择、科学使用美容化妆品的消费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美容化妆品生产、经营及服务进一步规范,推动美容化妆品行业诚信建设和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于6-11月联合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大连、宁波、厦门、沈阳、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西安等24个副省级市以上消费者协会(委员会)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消费者座谈会、走访相关部门及专家、公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收集和整理消费者对美容化妆品市场的满意度评价意见,开展美容化妆品市场监督活动,揭示美容化妆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问卷调查共成功访问了8718个消费者,调查对象为16-65周岁(含)的熟悉和了解美容化妆品消费情况的城镇消费者。期间,中消协还联合新浪网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网上问卷调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消费者对当前美容服务和化妆品的满意率较低,对美容服务的总体满意率仅为21.3%,对化妆品使用效果的总体满意率仅为19.7%。

  二、消费者对美容服务中“诱购产品”和“产品质量差”最为不满。

  三、四成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当前化妆品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虚假宣传” 。

  四、85.1%的消费者对名人代言的美容化妆品广告表示怀疑。

  五、超过四成的消费者不知道纹眉、纹唇、纹眼线、穿耳孔等属于“医疗美容”。

  六、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最关注产品安全和功效。

  七、56.8%的消费者非常注意化妆品外包装上的内容标注情况。

  八、近七成消费者不知道特殊用途化妆品外包装上需标注“特妆准字文号”。

  九、13.2%的消费者不清楚如何从外包装上辨别真假“原装进口化妆品”。

  十、近四分之一的消费者有过因使用美容化妆品导致皮肤受到伤害的经历;受到伤害后,近四成的消费者不能够得到经营者的满意处理。

  十一、对于整顿和规范美容化妆品市场,三成消费者建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黑龙江省消协走访有关人员时,据业内人士反映,不少小商品批发市场存在销售假冒伪劣美容化妆品的现象。如,某批发市场销售的某知名品牌化妆品(100g装)共有四种,其中:真品每只6.50元、一级仿真每只5.50元、二级仿真每只2.50元、假品每只1.80-2.00元。一般消费者仅凭外观根本没有办法区分。

  结论及建议

  1、加强管理,整顿和规范美容化妆品市场。

  2、建议对美容服务行业实行严格的执证上岗制度。

  3、加快完善美容化妆品相关标准和法规。

  4、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行业引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5、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美容化妆品消费教育。

  美容化妆品调查情况通报(幻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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