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小食品下架两种烘炒食品不合格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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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批次的小食品8月31日被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勒令下架。下架食品分别是:标称华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枫”牌儿童肉松、标称天津市柳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标称天津市静海县春宇食品厂生产的青豆王。主要下架原因是食品中查出了柠檬黄和二氧化硫。

  又讯,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0日公布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北京市生产的茶叶质量较好,13家企业的15种茶叶,农残及重金属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国际强制性标准要求,抽样合格率为100%;但个别烘炒食品质量存在问题,8个区县14家生产企业的14种烘炒食品,有两种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5.7%。两种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分别是合成色素柠檬黄、亮蓝不符合标准要求和净含量实测值与明示值不符。市质监局表示,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已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严禁其流入市场,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摘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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