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委发出倡议:理性主张权利自觉选择诚信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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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议书――理性主张权利,自觉选择诚信,营造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和谐环境

  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朋友们:

  今天,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这个消费者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代名词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同时党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也对维护消费者权益这项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此,我们在此提出倡议:理性主张权益,自觉选择诚信,营造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和谐环境。

  法律赋予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对主张权利的方式作了规范,那就是“依法”、“和谐社会”和“依法维权”,都要求经营者、消费者双方以理性、协商和善意的方式解决消费争议与纠纷。

  但是,维权的现状离“依法”与“和谐”尚有差距。不依法维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与建设和谐社会不相吻合。消费者应理性地认识到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个人的权利,同时也是一份社会责任。

  当前,我省上下正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而努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必须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必将惠及全省人民。营造和谐社会,消费者人人有责。因为,和谐不仅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更重要的是人与人的和谐。

  因此,我们倡议:

  一、理性维权,放弃暴力

  只有权利意识,而缺乏法律意识,结局只会强化对抗,导致暴力。要理性维权,不要暴力维权,我们就应该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学好法才能用好法,才能依法维权。

  法律赋予消费者与经营者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同时制订了主张权利的规则,我们主张权利时应该拿起最有力的武器,那就是法律和制度。

  消费者维权渠道日益畅通和完善,我们理性维权,应该首先通过协商、申诉的方式,这样不仅符合经济规律,有利于解决问题,也有利于降低维权成本,不仅是对个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二、选择诚信,拒绝伪劣

  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阶段,伪劣、欺诈现象在一些领域还不同程度存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也包括诚信福建的建设。因此,除了经营者加强自律,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外,消费者也要提高选择诚信的自觉性和能力,用好选择权,用自身的购买力回报品牌,惩罚伪劣,促进诚信经营者的发展状大。

  三、社团组织协调,化解矛盾

  消费者权益被侵害,往往源于信息不对称,首先是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有助于理性消费,减少纠纷。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应该在这方面大有作为。行业协会、专业社会团体掌握着大量信息资源,应该探索有效途径,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知识和信息,同时利用组织协调功能,当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桥梁,从消费者知情权这一源头防止纠纷的发生。

  四、全社会都来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

  我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福建省正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是经济增长的基本立足点。消费环境是经营环境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也能够在促进消费的同时,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全社会应该都来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为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

  同志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投身到维护消费者权益这项神圣的工作中去,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实现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努力,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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