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日即将临近之际,广受消费者欢迎的乳业知名企业蒙牛被获准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3・15标志》。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经把“健康・维权”确定为今年消费年主题。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维护消费者健康最重要的内涵,中消协此次许可蒙牛使用《3・15标志》,表达了通过食品安全直接贯彻“健康・维权”主题的含义。
自2000年中消协推出《3・15标志》以来,该标志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和认可,成为消费者选择优质产品的重要参数和企业展示产品形象的重要指标。据介绍,《3・15标志》主要是为了发挥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而推出的,具有四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即使用《3・15标志》的企业,事先公开做出承诺,当与消费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其他渠道不能及时解决时,自愿接受、服从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意见,从而保证消费争议能及时公正地得到解决。二是对优质商品、服务的“证明功能”,即从消协的角度,证明使用标志企业的商品质量和服务的信誉是好的,是可以信赖的。三是方便广大消费者选购商品与接受服务的“引导功能”,即通过统一而便于识别的标志,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实现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对优质商品与服务的扶植和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限制的“扶优限劣功能”,即通过推广标志起到对商品和服务的有效监督,对经济秩序的有力维护,以及对优质商品的扶植和对假冒伪劣商品的限制作用。申请使用《3・15标志》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只有在同行业中质量上乘,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等各项硬性标准,在消费者心目中有良好口碑的企业,才能成为使用《3・15标志》的企业。被许可使用《3・15标志》的企业可以在产品外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3・15标志》,以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别。
推出《3・15标志》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对许可使用《3・15标志》的企业进行严格监督,激励他们以身作则、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起到社会示范作用。实践证明,在我国目前尚不完善的市场环境下,需要《3・15标志》这样易于广大消费者识别的醒目标志来为消费者服务,帮助消费者择优购买。2004年中国乳业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阜阳劣质奶粉、广东“还原奶”、假“巴氏奶”等,使得行业面临严重的诚信危机。在这种背景下,中消协选择在中国乳业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推行“产品等于人品”质量理念的蒙牛作为《3・15标志》企业,弘扬“保障食品安全、关爱消费者健康”的理念,无疑表达了中消协要深入贯彻“健康・维权”年主题的决心。
蒙牛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蒙牛一直都贯彻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的企业文化理念。蒙牛将珍惜成为许可使用《3・15标志》这个荣誉,用实际行动来回报消费者的信任。蒙牛将在可能发生的消费争议中,坚决服从中消协的调解意见,积极主动地配合消费者协会解决好消费争议,决不让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诚信赢得消费者,对乳业而言关键是产品的质量。蒙牛一直奉行“产品等于人品”的质量理念,追求“出厂合格率100%”的质量目标。蒙牛的每一项牛奶生产工艺的设计和质量都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保证为消费者提供最安全、最营养的奶制品。国际领先的工艺和一丝不苟的质量控制体系,还有每一个蒙牛人都严格自律的诚信企业文化,是蒙牛能够一直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决定性因素。蒙牛拥有全球安装生产线数量最多、日处理鲜奶能力最大、智能化程度最高的单体车间,被世界上最大的牛奶设备制造商瑞典利乐公司列为“全球样板工厂”。2004年12月,蒙牛又与澳大利亚Austasia公司以及以印度尼西亚为基地的Salim集团强强联手,在呼和浩特开启了国际标准的内蒙古蒙牛模范牧场,并引入了处于国际一流水平的高智能设备――挤奶机器人。国际牧场和全国独此一家的样板工厂相结合,目的是要“找最好的人,种最好的草,养最好的牛,挤最好的奶”,在消费者心中打造绿色健康牛奶的消费理念。
蒙牛的卓越业绩不仅得到了内地消费者的肯定,也赢得了海外消费者的信任。短短五年之间,通过不断地整合国内外资本,蒙牛从一个只有一百多万资产的小企业成长为领跑中国乳业、总资产近40亿元的大型企业,成为第一个成功登陆香港的中国乳企。直追国际科技尖端,同国际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体制接轨,是蒙牛一直以来的抱负,也正是这种气魄使得蒙牛一再赢得国际资本的青睐,使得更多的国际资本帮助西部牧民脱贫,树立了一个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公益企业的健康形象。
继2003年“蒙牛液态奶”名列销量第一以后,蒙牛又一次获得2004年中国奶业最具竞争力品牌的殊荣。中消协选择蒙牛作为《3・15标志》企业,是消费者赋予蒙牛信任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