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对含有苏丹红(一号)食品检验监管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查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
《通知》指出,有关研究表明,苏丹红(一号)具有致癌性,欧盟禁止苏丹红(一号)用于食品生产,我国也禁止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已将可能受影响的产品中英文名单在网上公布,网址:www.aqsiq.gov.cn,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查阅,发现有可能受污染的产品,请与当地的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或工商部门联系。
《通知》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特别是原产于欧盟的食品开展苏丹红(一号)项目检测,对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一律禁止进口。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对近期已进口的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或原料进行清查。发现上述名单中的食品立即按规定处理,禁止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