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广泛征集和认真评选,中国消费者协会2005年年主题征集评选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年主题发布暨‘中国网通杯―2005年年主题有奖征集活动’颁奖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中国消费者协会2005年年主题,并向获奖同志颁发奖金和证书。我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向获奖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向所有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的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大力协助此次年主题征集活动的中国网通集团表示诚挚的谢意!向长期以来倾力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开展“年主题”活动,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借鉴国际同类组织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而实施的,是消费者协会工作方式的一个重大变化。“年主题”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重点提出的消费维权的工作内容。“年主题”确定的依据,一是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二是要结合消费者反映的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要注重宣传《消法》工作的连续性;四是要积极配合国际消联、国家行政机关消费者保护的中心工作。自1997年以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已连续八年开展年主题活动,每年均确立一个主题并设计相应的系列活动,指导各地消协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形成全国消协系统工作的上下联动,在每年的消费维权活动中都取得了规模效应和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开展“年主题”活动,促进了《消法》的宣传普及,深化了全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认识,推动了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从历年的工作实践看,开展年主题活动,也是有效整合全国消协系统维权工作资源的一种形式。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消费者最有发言权。倾听消费者的呼声,是成功开展年主题活动的重要保证。为了确定2005年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面向广大消费者开展“2005年年主题征集”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中国网通集团的大力支持。今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消费者报》和《中国工商报》等报纸上刊发了征集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参与。截至11月底,共收到来自全国近30个省市的应征稿件3000余封,电子邮件1400余封,推荐年主题题目约2000余条。应征稿件涉及健康和谐的消费理念、食品安全、格式条款、垄断经营、青少年消费群体、低收入人群、农村消费者、消费维权等事关消费者切身权益的领域,表明了广大消费者对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殷切希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全部稿件认真登记和归纳整理,按照确定年主题的标准和工作程序,经报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并征求意见后,决定将2005年年主题确定为“健康・维权”。我们认为,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是新时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定职能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法》,解决现阶段消费维权领域里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
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计划在明年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活动: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生命健康权的投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组织开展关于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知识及状况的全国性调查工作;加强与生命安全健康权有关的商品和服务的比较试验,配合有关部门改进、完善我国的产品标准和检测手段;对外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工作;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工作。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相信,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支持下,有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界朋友们鼎力相助,2005年“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一定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