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穴市消费者代表叫板电信公司“霸王条款”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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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个月以来,武穴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创了近百个投诉电话,一些消费者还亲自上门诉说自己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的感受。通过整理发现,电信公司的格式条款成为投诉热点之一。  

  格式条款是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如使用协议、声明和店堂告示等。对自身的权利强调过多,对其法定的义务却有意逃避。面对这样的格式合同,消费者既没有选择权,更没有修改权,要么接受,要么否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也被叫做“霸王条款”。今年3月1日,《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长期玩弄文字游戏的“霸王条款”已没有市场,消费者主动向不平等格式条款宣战已经开始。

  9月12日,针对投诉热点,武穴市消委、市工商局在电信公司召开了电信格式条款征求意见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行各业的消费者代表。会上,代表们积极发言,声讨焦点直指藐视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这些条款在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等三个领域无视消费者利益,强加不利消费者的各种不平等条款,让消费者被迫接受。来自社区的消费者代表说,包月小灵通期满后不提醒消费者,实际交费时刹不住车;有的消费者说宽带业务规定过死,一年内不能停用;有的消费者提出迁移电话为什么收两种价等等。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分别作了辨解,并表示将月租费逐渐淡化,将服务质量逐步提高。

  通过座谈点评,揭示了“霸王条款”本质,启发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警示了经营者诚信经营,使商家得到了反思,下一步,该局将针对消费者提出的格式条款中的不合理部分,要求电信公司等依照消费者的意见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
(湖北省武穴市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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