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陷阱多 求医问药须慎重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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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消费者对夸大疗效的医疗广告的投诉明显增多。针对这种情况,北京市消费者协会8月12日发出消费警示:医疗广告有陷阱,择医购药须谨慎。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介绍,近一段时间,消费者对一些医疗机构以广告的形式误导消费者择医购药的投诉明显增多。消费者普遍反映一些小医院、门诊部或其它医疗机构在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上做大量的广告,对消费者就医、治疗、购药进行误导甚至欺骗。  这些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夸大治疗效果,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一些医疗机构斥巨资在媒体上将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诱使消费者对其“高超”的医疗技术深信不疑;利用名人的社会影响做广告,诱导消费者。一些医疗机构花重金聘请明星、名人为其做广告,来推销医疗服务或医疗产品,消费者花巨款看病、购药、买医疗产品而效果不明显或上当受骗;宣称“专治疑难杂症,效果显著”欺骗消费者。心血管疾病、皮肤病、不孕不育、男科妇科、糖尿病甚至癌症等疑难杂症往往是这些医疗机构最“擅长治疗”的;隐瞒诊疗实情,开具大额药方。一些消费者反映广告中称“一次治愈,疗程短,见效快”,但实际上一些医疗机构的医生在诊病时,将无病说成有病,将轻症说成重症,将一次用药可以治愈的说成病情严重或不易治疗,需要几个疗程,而消费者往往是几个疗程下来,花费巨大仍无法治愈;不明示处方的真实内容和药品的真实成分。一些医疗机构的医生在诊病后开出的处方不明示真实内容,而是用“××号胶囊”、“××号口服液”、“××号药”来代替,自制的药品也不明示其成分含量,使消费者对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法一头雾水。若产生医患纠份,消费者由于没有真凭实据而无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医疗广告存在的问题,北京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不要轻信虚假医疗广告,不要迷信明星、名人做的广告,择医购药要去正规医院,就医诊病时要注意辨别医疗机构的诚信度,保存好病历、处方、挂号凭证、各种检查和化验报告、收款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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