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完善制度、提升维权,执法为民、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为维护市场秩序,创造消费安全的市场环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意识。 坚持“以人为本”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人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必须从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高度,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意识。一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二是要引导经营者切实树立“消费者至上”、“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是维护企业利益”的理念,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严格履行经营者的义务,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教育广大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举报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消费放心的市场环境。 二、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改革,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深入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改革,切实实现由“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转变,从根本上治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大力推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积极探索重要商品准入备案制度和协议准入制度,严把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关。二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提高商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抽查的重点商品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食品、建材、汽配、电器、农资五大类商品,抽查的重点市场是经营主体行为不规范、商品质量问题突出、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经营场所。通过抽查,努力实现“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案件,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的目的。三是强化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在市场检查和商品质量抽查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商品,坚决清除出市场。四是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公示制度。根据对商品质量市场检查、抽查情况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综合分析、科学评估,适时向社会公布商品质量信息。 三、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食品打假专项整治。同时,以建材、汽配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加大打假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放心、行得放心。二是建立大案要案线索通报与协查制度,完善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建立案件评议制度,加大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建立和完善与行业协会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其熟悉企业、熟悉市场的优势,为行政执法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指导其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四是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江苏省苏州市创建“消费放心城市”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四、继续深入开展“维权反欺诈”行动,进一步加强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工作。 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开展对公用企业和房屋租赁中介服务企业的检查,继续加强对餐饮、旅游、修理、美容美发四个行业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经营者利用“霸王”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损害消费者权益。研究制定适合不同行业特点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探索服务消费领域长效维权监管机制。 五、切实加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大对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 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要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把更多的精力、力量向农村投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打击农资市场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农资经销企业不断提高农资质量。三是积极开展12315工作进村镇,大力推进农村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四是加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农村市场消费维权提示,在农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六、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不断提高为消费者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工作,要在过去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继续加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12315“一个中心、分级执法”消费维权行政执法网络;广泛开展12315工作进市场、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活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二是进一步加强12315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的服务水平。三是大力推进12315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统一的12315软件,加快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信息化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全国12315数据信息分析系统,逐步汇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信息,加强情况分析,指导各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服务。 七、逐步建立消费安全预警系统,快速处理危及消费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 建立消费安全预警系统,是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急处置危及消费健康安全重大问题的需要。在12315信息化工作基础上,依托12315信息化指挥调度系统,建立由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地市局、县局四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构成的全国消费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消费安全预警工作制度和措施,保障预警通道畅通;加强消费安全信息的分析、整理和利用;发生危及消费安全的重大问题,通过预警系统快速反应、快速评估、快速决策和快速处理。 八、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工作。 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结合执法实践,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建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拟出台《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商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办法》等行政规章,努力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措施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发布消费维权提示,加强消费引导,创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展的舆论环境。(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