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日前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以下药品信息: 1、麻醉药品 2、精神药品 3、医疗用毒性药品 4、放射性药品 5、戒毒药品 6、医疗机构制剂 另外,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发布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著名广告审查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