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京生:加强室内环境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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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5日召开的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上,中消协董京生副秘书长做了题为“加强室内环境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讲话。  董京生指出,家庭装饰装修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现。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统计分析,建材及装修投诉2002年度为14455件,2003年度为17499件,位居投诉排行前十位。家庭装饰装修带来的室内苯、甲醛等空气污染,以及大理石装饰带来的放射性污染等等,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益,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通过调解帮助挽回损失的同时,还做了不少旨在事前消费引导、避免自身权益受损的消费指导工作,特别是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和发布消费警示。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强化复合地板、细木工板(大芯板)等的商品比较试验,公布了比对试验结果,为消费者正确选择提供了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目前,实木复合地板的商品比较试验正在进行中。中消协于2000年发布了第1号消费警示《居室装修:安全比美更重要!》,2001年发布了第5号消费警示《家庭装修警惕“隐型杀手”!》,2002年发布了第6号消费警示《“住”也要讲“科学”!》。地方协会也发布了多个有关家庭装修的消费警示,如成都市消费者协会2002年第10号消费警示《家装“B门”多,选择要谨慎!》,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2002年消费警示《谨防室内空气污染,消费者应选择“绿色装修”!》,山东德州市消协2002年消费警示《石材装修ABC》,上海市消协2002年消费警示《谨慎看待全装修!》,深圳市消委会2001年第7号消费警示《家庭装修须警惕隐蔽工程藏险情!》等。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中消协2001年第5号消费警示《家庭装修警惕“隐型杀手”!》,内容由包括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在内的众多专家提供,发布后经中国新闻社进一步采访编辑,受到有关方面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亲自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拿出具体措施和治理规划,全面整治家装业中的污染问题,从而促成了各主管部门系列治理措施的出台,包括对苯、甲醛等十种家装有害物质限制标准的出台。在此之前,有一些消费者因室内有毒有害物质损害安全健康,提起诉讼却没能得到法院支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尚无有关标准。应该说,有关标准的出台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不仅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为家装市场的发展繁荣,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我们今天在此聚会研讨,也是对温家宝总理专门批示三周年来我国室内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回顾和总结。  董京生说,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十周年,为此我们开展了“《消法》十年中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消费者在选择面对的各项权益时,安全权与健康权益突出地排在第一位。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升的现实背景下,中央新一届政府又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理念,这为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认为,“以人为本”要强调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以消费者需求为本,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中有关健康安全的标准,让标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权益。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大家对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尤其是对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消费需求的大方向,应该充分适应这种需求做好技术安全标准的提升工作。二是倡导生产者、经营者诚信生产、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权,保护家装产业的市场信誉。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避免虚假夸大宣传和严重误导消费者事件的发生。同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提供更安全、更舒适、更人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三是对科学技术的点滴进步都要加以肯定和呵护,只有平时对技术点滴的量的积累,才会有今后科技质的飞跃,从而提升广大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推动社会进步。对家装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要及时鉴定、评介,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广。四是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消费者在室内环境污染方面遇到的种种问题,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隐患。回顾以前几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合作,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才能尽快推进问题的解决,从而维护消费者权益尤其是安全健康权益。在这方面,中消协要继续加强与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的合作。  董京生呼吁,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密切关注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益,通过不断改进技术、提升标准,共同构筑抵御各类有害物质、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的有效屏障,从而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生活质量,为呵护美好生活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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