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媒体将定期曝光虚假广告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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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金琳琳,就南京地区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去年南京地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有85%至95%属于违法违规广告。虚假违法广告违法率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违法的主观故意性。虽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对广告市场中的广告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有明确规定,但违法广告依然大量见诸媒体。二是违法具有普遍性。据了解,在南京地区不仅是市一级媒体,省属以上的媒体中违法违规广告也很多见。三是违法违规广告屡禁不止。  广告有关从业人员对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广告,存有法不责众的心理,部分广告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制造违法违规广告,欺诈蒙骗消费者,广告经营、发布者也受利益驱动为其放行。由于目前的管理体制等原因,执法部门认为自己管得紧,别人管得松,会吃亏,会断了财路,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广告市场监管是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大事,应针对广告整治易反复的状况,在共管、自律的基础上,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主要表现在加强广告监测制度,建立媒体公示机制。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在市级主要媒体或政府网站上建立广告监测专版,适时将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向社会公布,扩大群众相关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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