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消协再战“霸王条款”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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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消协继续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活动的联动单位,辽宁省消协按照中消协的整体部署,已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挑战“霸王条款”。  2003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受理的“霸王合同”纠纷遍及汽车、商品房、餐饮、通讯等诸多行业,“霸王合同”的侵权行为几乎随处可见。为净化消费环境,营造公平的消费氛围,2004年将集中对食品、药品、金融、保险、物业、商品房、旅游等行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允的行业惯例进行点评。被点评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主要包括经营者单方面以协议、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对于损害消费者群体利益、危害广泛的格式条款,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将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并以讨论、讲座、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点评。对群众反映突出、涉及面广的问题,向有关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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