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工商总局的部署,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海南省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2018年红盾护农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农资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农资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和进货检查验收执行情况;农资经营户有无利用广告、说明书、包装标识等形式对农资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农资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生产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农资经营户有无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二是加强指导农资经营户落实自律制度。通过实地查验,指导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等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索要并保存检验报告,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商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不断完善农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
三是落实农资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紧扣春耕、夏种、秋播等重点农时,以农民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的不合格农资商品为重点内容,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农资集散地、仓储集中地和乡村流动商贩,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掺杂使假、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使用权、非法销售农资、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依托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约束,使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推进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监管实际,开展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一是加强创建活动的制度建设。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工作目标和步骤,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二是严格制定创建标准,按照主体资格、经营设施、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经营行为、服务维权等方面进行,确保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推动农资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根据日常监督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五是加强组织协调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完善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