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八项制度(摘要)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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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制度。  积极参与工商分局组织的政治学习;每月组次业务学习。  二、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投诉处理站、监督站站长会议;传达、落实县(市)区消协工作部署,交流月度工作情况;以投诉处理站为单位不定期召开联络站站长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消费者座谈会。  三、培训制度。  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投诉处理工作业务知识。  四、理事联系制度。  每季召开一次由全体理事参加的二作会议,交流情况,汇报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每月14―16日各位理事用书面或电话与分会联系一次,沟通信息,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五、工作计划制度。   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实施的具体措施;每月中旬定期与各投诉站、监督站联系―次,沟通信息布置任务。  六、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档案,做到有柜、有卷、无虫、无灰、无损坏,方便查询使用。  七、廉洁自律制度。  严禁公务活动中接受服务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严禁接受消费纠纷案件当事人中任何一方的宴请: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如实填写廉政月报表,按时上报。  八、考核评比制度。  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制定目标,季度组织考评,年终实行奖惩:基层组织考评成绩列入分局考评总分,考核结果与各人经济效益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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