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新食用油标准已于三个多月向WTO进行了申报。市场上出售的食用油应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强制性地要求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把“压榨”与“浸出”工艺予以明确标示。因为消费者具有对产品的知情权。而在此之前,国家粮食局对“压榨”与“浸出”工艺的食用油一视同仁, 食用油生产工艺分为两种:“压榨”和“浸出”。所谓“压榨”,就是靠物理压力把油脂从油料中分离出来,用这种传统方法生产出来的食用油不含任何溶剂残留,具有安全、卫生、无污染的特点。 “浸出”法则采取有机溶剂提取法,它通过将油料与“六号轻汽油”等有机溶剂充分结合后提取食油,溶剂中的一些对人体有毒害作用的有机物难以完全清除,当然精炼达到非常严格的标准之后,是可以放心食用的。由于“压榨”法的成本高于“浸出”法,大部分厂家主要采用后者。“浸出”法有化学溶剂参与其中,容易令消费者联想到不安全因素,而“压榨”法是纯粹的物理方法,消费者食用起来会更放心、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