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价格听证会引起广泛关注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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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中、下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北京举行价格听证会,对《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进行公开论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此前已正式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价格协会负责消费者代表的推荐工作。  本次公开征集的消费者代表共7名,为使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同中国价格协会协商并征求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的意见后,确定消费者代表从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四川省、湖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7个地区产生。  为保证听证会质量,考虑到广大消费者的不同消费层次和职业类型,所推荐的代表在职业上应有所侧重。消费者代表将从公务人员、商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大型企业人员、国防兵工企业人员以及其他职业人员中产生,还要符合以下条件: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2、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消费者的意见;3、对民航运输价格有一定的感性认识,经常有机会乘坐飞机;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有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主观意愿,能够届时到会,并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此次听证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不直接接受消费者的报名,代表不由消费者协会最终确认,而是在各地消费者协会推荐3名消费者代表候选人后,由中消协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按地区分组,摇号选取各地区消费者正式代表及候补人次序,再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以提高代表产生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据悉,中国消费者协会4月1日宣布征集消费者代表后,据不完全统计,仅转发新华社通稿的地方晚报就有50家以上,说明广大媒体及消费者对此事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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