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4家消费维权鉴定技术支持单位决定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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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具有履行“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的公益职责。为得到鉴定机构的支持,发挥专业优势,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16年3月15日聘请了首批13家消费维权鉴定技术支持单位。


  现根据工作需要和鉴定机关机构的申请,我会决定新增四家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鉴定技术支持单位,聘期自2017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具体单位如下: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

                               中国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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