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霸王条款须全社会努力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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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在8月25日公开点评了银行业六大霸王条款后,目前,还没有接到银行方面的任何反应和反馈。在此之前,从去年7月开始,中消协陆续对电信、邮政、房地产、物业服务、汽车等五个行业共29大项霸王条款进行了3次公开点评,但这些霸王条款至今仍有一多半没有修改。电信方面,信息产业部就电信卡余额处理问题连续召开了两次会议进行研究,但至今仍没有结果;邮政行业,国家邮政局来电征询过中消协的意见,但对涉及到邮政的条款还没有改正;商品房领域,少数房地产商向中消协递交了霸王条款修改意见,被点评的大部分霸王条款还没有得到修改;汽车行业里的不平等条款引起汽车生产厂家的普遍重视,已经全部改正。  中消协开展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作为新时期中消协强化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履行《消法》赋予职能的体现,是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不仅仅属于消费者组织,也属于全社会。广大消费者、法律界人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经营者等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变目前不平等格式条款大量存在的现状,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行动。中消协和全国各级消费者组织欢迎广大消费者采取各种方式,运用法律武器对霸王条款的侵权行为进行斗争;经营者应按照《消法》第17条的规定,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有关行政部门也应该按照《消法》第28条有关规定,对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反映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并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希望通过舆论监督的力量,将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实进行广泛的公开披露,给霸王条款施加强大压力,让侵权行为人人喊打,并一步步促进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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