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班圆满结束
来源: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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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由总局消保局主办的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班结业仪式在深圳行政学院举办。总局消保局局长周石平、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杨文彬出席结业仪式并讲话。培训期间,消保局副局长李艳明、陈奕辉分别参加相关活动。

杨文彬同志从培训内容、学习效果、学习纪律三个方面充分肯定了本期培训班所取得的成绩。他希望学员们进一步加强学习,把培训知识消化好、吸收好;进一步加强学践结合,把新思路、新知识落实到工作中,推进工作进步;进一步把学院学习交流、调查研究的优势发挥好,促进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周石平同志做培训总结。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新的消费趋势、新的消费领域、新的消费模式不断涌现,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新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地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共治、市场监管和企业自律、工商牵头和部门协作、传统维权方法和现代智慧监管、事先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等五方面关系,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手段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他指出,下一步各地要着力做好深化社会共治,更大范围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实现经营者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要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智慧监管,切实发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实效;创新信用监管,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前移消费维权关口,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前瞻性这六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本次培训班自5月3日开始至15日结束,历时13天,来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15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12315机构的143名学员参加培训。举办此次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培训期间,共有5位知名专家学者、10位来自总局及相关部委处室的负责同志、8位相关领域企业负责人和11位来自各省市相关岗位的优秀业务能手,为全体学员带来了34堂解渴管用的讲座。培训内容丰富,教学形式多样,从十九大精神解读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理念与运用,从新市场监管体系的展望到消费投诉处理实务,从智慧监管到共享经济,以及特种设备监管、广告监管执法、商标专用权保护等市场监管各方面的知识。整个培训引起学员们的强烈兴趣,全体学员积极参与、主动交流、认真思考、严守纪律,圆满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充分展现出良好的业务素质、精神面貌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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