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到期退房,公寓恶意不退押金
来源:
2020年7月2日
字体:

魔方公寓是厦门魔应有限公司旗下的,位置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渡田路157号

我身份证350424199901133024保证以下所言句句属实。

我在去年的9月7日来公寓看房签订了合同,合同日期是2019年9.15至2020.6.14,合计9个月,在15号当天入住,不管是签合同当天也好还是入住当天,公寓管理均未和本人核实水电表底数且和本人表示,水电费通过app缴纳,像手机话费一样充值使用,也就是说可以看得到水电余额的意思对吧,跟我说除了租金押金服务费等费用外,需要预交300水电费,等居住一段时间后对费用有疑问,问询管理,管理才说300入住交的只是电费水费要退房结算,从水电费明细告知上,公寓管家欺骗消费者,并未按照程序跟我核实底数登记,后来管理回复我说水电费按照签合同当天7号登记,我是15号入住,我不认为我应该缴纳我并未入住期间的水电费,在6月14号的前几天我们就已经打扫了房间,由于搬家很多杂物混在一起本人并未找到银行卡,准备提供对象的银行卡接收退还押金,且合同上有写退到租住人或者随从人员的卡内,我对象作为随从人员有进行身份登记入住,管理找理由说要签署一份委托书,合同并未要求这一点,并说碰到过有人分手的,这种语气态度,既然合同并未要求,管理无故增加退还押金的难度,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后来找了许久找出来银行卡,提供给管理的时候不小心多输了一位,当时没注意,过后管理就把我微信拉黑了,半个月一直没有收到押金退款,7月1号致电司法局后管理联系我对象说我号码提供错了,请问当时公寓发现账户有误为何不马上联系我而要等到半个月后投诉了才找,先前由于管理因为水电核实不规范问题本人联系她的上司,上司扣了她100补给到我这里,加上隔壁住户扰民问题她双标不给解决,且在警察出警办案时意图打我,我有权怀疑管理因为和我个人矛盾故意不退或者故意延迟退押金,因为本人除了跟公寓水电押金方面结清后还需要开具发票,管理不配合的态度让我感觉困难,后续再致电公寓上司已经是被拉黑的状态,发了短信说会起诉他们也不在意的样子,作为消费者消费居住期间,公寓体验差管理服务态度差,由于是企业合同,基本是有利于公寓方的霸王条款,这个是管家王秋缘的电话,15980854122 希望可以维权成功,如果这几天内公寓没有联系我退还相应金额押金,只能依法起诉

版权所有:CN315.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