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市医保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在武汉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如果将户口转到外地、在外地定居,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对此类人员,医保部门每半年会发给其一笔现金,数额与其个人账户上的钱相当,供其看门诊、到药店购药。另外,他们可在外地选择3所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在那里住院,再凭有关单据到武汉医保部门报销。 如果只是临时到外地住几年,并不在那里定居,则不能办理“异地安置”。其应该回武汉的定点医院治疗(急诊除外),并在汉报销医疗费。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些人钻政策空子,假称到外地小住,实则为了在当地大医院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