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商品房市场和谐环境,推进消费者利益最大化
2005年10月1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进消费者利益最大化――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北京市一中院等单位代表,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的专家学者,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士,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金台、汇佳、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浙江、福建、四川等地方消协代表,中凯企业集团、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及首都各新闻媒体约90人参加了研讨会。这次会议得到了率先在中国房地产业倡议诚信建设,并付诸实施的房地产开发商中凯企业集团的积极支持。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特别是在鼓励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政策的指引下,商品房市场日趋繁荣,人民生活环境逐步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城市形象大大改观。但是,由于我国商品房市场发育期较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规定及标准还不完备,市场诚信机制尚不健全,以及商品房自身具有的周期长、相关制约因素多的特点,更易引起消费纠纷。近年来,商品房方面的投诉不断攀升,已成为近十年消费维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推动商品房市场规范发展,政府主管部门做了许多工作,但是,现在仍有不少问题需要加强研究。
今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提出: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以考虑允许商业银行发放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对此,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为进一步探讨期房销售制度和房屋贷款政策调整对消费者的影响,中消协特邀社会各方面人士,从不同角度进行论证,以期客观、全面地加以分析,公正地向社会传递有关信息。
会上,各参会代表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地探讨,并对加强商品房市场规范管理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最后,中消协武高汉副秘书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鉴于商品房市场目前的状况,购房消费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分析和辨别能力,认真比较、审慎抉择。他还从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调控政策应进一步细分购房群体,抑制和保护并举,在遏制投机行为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正当消费需求。
二、因政策调整导致的提前还贷不应收取违约金,商业银行不能以格式条款对这种情况下的提前还贷行为加以限制。
三、与时俱进,取消不合理的房贷强制保险,修改、完善现行房贷保险制度,由商业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共担房贷风险,以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四、加强期房管理,严把预售准入关,修改、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预售款的监管等。
通过研讨,社会各界人士充分阐述了观点,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对期房销售和房屋贷款政策调整有了更为全面、客观的认识,对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进消费者利益最大化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