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最近公布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物业收费方式、物业成本计算标准等做出了新的规定。从明年开始,物业服务收费将不再由政府统一定价,各物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按照新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将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指导价并不是统一定价,主管部门不但要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还将制定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则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则完全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