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推“收费公示制”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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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纠风办”近日表示,湖北省将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让大家明明白白缴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和“纠风办”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凡湖北省所有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各项收费,都将采取设立公示栏、公告牌、收费明白卡、表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的方式,在收费场所及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公开明示。  收费公示的内容主要应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投诉电话等。按要求,县级(市、区)以上城市要在今年底前完成公示制,所有城镇要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在各项收费公示后,若遇收费项目调整,要在收到文件一周内,在公示栏上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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