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局长王虎胜谈山西旅游市场状况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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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与旅游活动启动仪式最近在山西太原正式举行。借此机会,山西省工商局长王虎胜对山西旅游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设想等谈了几点看法。  一、中国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与旅游活动在山西启动的意义和影响。  ”诚信.维权”与旅游活动是中消协为落实年主题开展的四个季主题活动之一。这项活动能选在山西省正式启动,不仅对山西省消协工作是肯定和鼓励,而且对推动山西省旅游业和”信用山西”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众多消费领域之中增势最强、潜力最大的一个消费热点,与此同时旅游领域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关注旅游消费己显得非常迫切和必要。开展”诚信.维权”与旅游活动,是创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和诚信守约信用环境的实际举措,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旅游消费安全的关注度,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推进行业自律,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消费,促进旅游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  二、山西旅游市场的状况、发展前景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西是个文化、旅游大省,拥有丰富的名胜古迹,历来享有”五千年文明看山西”的美誉。早在一百多万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在这里劳动、生息和繁衍,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和华夏文化,可以说,山西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相传,华夏民族的开山始祖黄帝、炎帝曾主要在这一带活动;我国史前的三位伟人尧、舜、禹也都先后在山西建都立业。人称山西是表里河山、帝王之乡、华夏之祖、炎黄之根。正是这源远流长的文明历史,给山西留下了丰富、古朴、厚重的宝贵遗产,文物古迹遍及全省,构成了丰厚而又独特的人文和自然旅游景观。  尤其值得称赞的是,山西有世界五大佛教圣地的五台山、我国三大瀑布之一的黄河壶口瀑布、享誉中外的大同云冈石窟、著名的北岳恒山悬空寺、全国最高的木构建筑应县木塔、道教三大祖庭的芮城永乐宫、武圣关羽出生地解州关帝庙、炎黄子孙寻根祭祖之地洪洞大槐树、历史上曾出过59个宰相的闻喜裴村、北方居民建筑明珠乔家大院,以及恒山、北武当山、庞泉沟、芦芽山、历山、灵空山等风光秀丽的自然保护区。有雄伟的太行山和壮丽的吕梁山。山西的旅游景观以它独有的魅力,吸引着众多的海内外游客,使山西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潜力。  山西省委、省政府把发展旅游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全省10个主要景点作为重要产业予以重点支持;各级人民政府每年都要举行大型的旅游经贸会,举办大型的文化旅游节,吸引八方来客前来观光旅游,让山西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接待游客485.5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2.11亿元,旅游业已成为兴晋富民的一项重要产业。  尽管如此,目前山西省旅游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诸如旅游景点经营不规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侵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严重地影响了山西省旅游市场的繁荣和发展,也引发了大量的消费者投诉,阻碍了旅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存在这些问题固然原因种种,其中根本的原因是旅游经营企业”诚信”意识不强,社会信用体系未能建立,对旅游企业的诚实守信经营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因此,建设诚信守约的旅游消费环境势在必行,这是推进山西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  三、山西省开展旅游业信用建设的思路和设想。  2002年山西省委提出了”信用山西”建设的任务。按照省领导的要求,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构架是:”构筑三大信用主体,抓好五项信用建设,提升山西信用形象”。三大信用主体,一是政府部门,二是市场主体,三是公民个人。五项信用建设包括社会信用文化建设,信用法律制度建设,信用监管机制建设,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活动建设。为此,省政府成立了信用山西建设领导组,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田成平书记、张宝顺省长都对信用山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指示我们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尽快构建起我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我们把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体系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和披露机制,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社会共享:通过完善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在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对象,着重做好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旅游行业、旅游企业、旅游经营者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信用主体建设,切实使旅游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都能把诚信守约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与此同时,对旅游行业还要广泛深人地开展信用道德教育,推进诚实守信为荣、违约失信为耻的道德风尚的形成。建立健全旅游行业信用监督体系,把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有区别政策的分类监管,形成守信为荣,社会尊崇;失信为耻,法律不容的良好氛围。让失信者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使其一时失信,终身悔恨;一地失信,社会不容,努力提高旅游企业的社会信用度。  四、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诚信守约的旅游消费环境。  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信守约的旅游市场体系和旅游消费环境,既是市场监管的工作目标,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要求。为确保我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需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齐抓共建,共同营造诚信守约的旅游消费环境。工商及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把旅游市场主体准入关、重点抓好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宾馆等旅游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旅游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根据其信用履行情况评定等级,真正建立起鼓励、预警、惩戒、淘汰机制;严厉查处旅游企业违法经营和欺诈骗销行为,真正维护好广大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旅游经营企业要以人为本,加强自律,诚信经营,依法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大众传播媒介积极发挥舆论监督的强大威力,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全面、真实地传递消费信息,对不讲诚信的行为要给予无情的揭露和抨击,为建设诚信守约的旅游消费环境创造良好的氛围。还希望广大消费者在旅游消费中,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明确《消法》赋予的九项权利,如果在旅游消费中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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