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近期公布 直销与非法传销严加区别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5年6月10日
字体:

  《直销法》一两年内不会出台,《直销管理条例》会在几个月内公布实施。

  2004年9月10日,由商务部牵头召集了国内外22家有直销背景的企业在厦门召开“直销法规座谈会”,中国的直销法规草案初次亮相。法规以配套形式出现,包括《直销管理条例》、《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和《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前两个行政法规分别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牵头起草,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方能公布实施。《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则是商务部制定的部门规章,随《直销管理条例》同步公布实施。

  2005年4月8日,雅芳公司宣布在华获得首个直销试点企业牌照,并于4月19日公布其直销试点方案。

  中国政府并非迫于国际压力,事实上,并没有专门针对直销签署什么法律条文,只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文件的第310条有这样的表述:“中国将与W TO成员进行磋商并制定符合中国具体承诺减让表以及中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项下义务的、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规”。

  对直销市场的放开和准入,政府主管部门遵循的原则依然是:内外一致,资质严格,严谨审批,逐步放开。

  业内专家认为,直销需要有法可依,但政府监管能够到位,经营者能够遵守游戏规则,从业人员追求暴富的强烈心态能够趋于冷静,是直销在中国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国人对直销、传销、非法传销等概念还认识不清,现在最需要的是澄清误区,提高人们的辨别能力。直销这种商业运作方式,在法制健全的环境下才能生存发展。如果抱着急功近利的心态参与其中,一旦心理预期没能达到,必然会产生过激行为,而不法分子借非法传销敛财骗钱,更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这在国内外都有过教训。

  (摘自:搜狐网)

版权所有:CN315.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