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中消协:“3・15”,我们推进明码实价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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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依法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发起,部分知名企业联手推出《明码实价自律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是:

  (一)坚持明码实价,价格公平合理。

  (二)谢绝讨价还价,按照标价交易。

  (三)建立交易台账,确保准确详细。

  (四)价签商品对位,标示醒目清晰。

  (五)降价原因明示,原价真实不虚。

  (六)促销规范有序,明明白白让利。

  (七)不做虚假宣传,杜绝模糊用语。

  (八)不搞价格欺诈,做到童叟无欺。

  (九)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自律。

  (十)依靠货真价实,提高竞争能力。

  从现在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将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活动,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知晓明码实价、认可明码实价,让越来越多的经营者自愿承诺明码实价、主动推行明码实价,把《明码实价自律承诺》的内容逐条逐项落到实处。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按照实事求是、因势利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以下领域推行明码实价:一是价格收费实行政府管制的行业和部门,包括电力、自来水、成品油、煤气、电信、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等;二是内部管理比较规范、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行业和部门,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金银饰品、烟草、餐饮、理发、洗涤、文艺演出等;三是大型商场的部分柜台或品牌专柜;四是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监管工作搞得较好的地区。在上述企业、行业和地区积累经验后,逐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最终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虚高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促销标价不规范、利用标价搞价格欺诈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使价格更公开透明、交易双方信息更对称,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构建老百姓更加放心、省心、舒心的和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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