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由建设部制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将实施,届时,诸如乘客不准携带宠物乘坐轨道交通、地铁里必须安装反恐设施等新规定将为乘客更加人性化地服务。
为了保证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办法》对一些违规或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约束。《办法》同时对一些灾难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作了具体规定,强调当防暴、汛情等事件发生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及时有效应对并疏散乘客,最大程度地保证乘客人身安全。
除此之外,《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更加人性化,规定当轨道交通出现故障,乘客可以持原票退票等。
遇事故可退还单程票款。《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严禁携带宠物乘坐地铁。破坏设施个人最高罚一千。地铁车站要配备急救箱。一小时无法复运要上报。十个工作日答复乘客投诉,乘客对地铁运行、服务不满意的,可以投诉,《办法》中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规定和服务规则的行为的投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停止运营要提前公告。地铁遇事故先救伤者。运营单位承担伤亡责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办法》中还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同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另外,在发生地震、火灾等重大灾害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安全性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