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纠纷调委会成立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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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专门负责调解物业纠纷的机构―――北京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成立。此前宣武区率先试行物业纠纷调解模式,该模式将向全市推广。

  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介绍,近年来北京物业纠纷事件频频发生,物业纠纷信访量仅次于城市管理类纠纷,居第二位。因矛盾突出,出现了拒交物业费、群体性上访等事件。为此,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诞生,并建立了市、区县、街乡和社区四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

  市调委会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调解指导规则;各区县调委会负责解决本区县重大、疑难物业管理纠纷;街乡调委会负责调解本辖区疑难物业管理纠纷;同时各街乡司法所在社区设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员和信息员。

  调委会重点解决的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围绕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物业交接发生的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各类民事纠纷。吴玉华介绍,调解时实行逐级调解制度,如果社区调解不成功的话上报街乡司法所,然后由街乡司法所组织专业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如果街乡调解仍不成功,由区县调委会调解。

  (摘自: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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