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指出,深圳市百福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销售希银2000+,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对标识有“卫消备进字(2002)第0043号”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法行为应严肃查处。
卫生部指出,湖北省卫生厅和深圳市卫生监督所根据群众举报检查发现,深圳市百福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经销“希银TM牌银离子2000+”或“希银2000+”(标识的备案文号为“卫消备进字(2002)第0043号”)时,擅自在包装标签及广告中宣称或暗示疾病治疗效果(治疗鼻炎、咽炎),误导消费者。
深圳百福生公司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湖北和深圳的卫生部门已经对此进行了查处.
(摘自:新华网)